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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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录取政策
时间:2014年12月12日 来源: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 作者: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录取
1、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,文理兼收,限考英语。
2、录取规则: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,专业成绩合格、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,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,我校按综合分(综合分=专业成绩×60%
+ 文化成绩×40%)从高到低录取。同时,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50分制的60分。
优录政策
湖北省外
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,专业成绩优异者,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,可破格录取:
各省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,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,英语不限分,均可录取。
各省专业报考第二名的考生,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,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,均可录取。
各省专业报考第三名的考生,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,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,均可录取。
湖北省内
服装与服饰设计: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,专业成绩优异者,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,可破格录取:
湖北省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五名的考生,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,英语不限分,均可录取。
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六名至第十名的考生,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,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,均可录取。
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考生,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,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,均可录取。
其他事项
1、4月15日后,考生可登陆我校校园网(www.wtu.edu.cn)查询专业考试成绩,我校将不再向考生寄发校考成绩通知单。
2、我校将向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。考生收到专业合格证后,请仔细核对考生信息,如有不符,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。